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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

2020-09-16 06:41:59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交银中债1-3年政金债指数

基金主代码 009315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8月20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20年9月21日

赎回起始日 2020年9月21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交银中债1-3年政金债指数A 交银中债1-3年政金债指数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9315 00931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 是 是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可能有所不同,投资人应参照各基金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0,000元;已在直销机构有认购或申购过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任一基金(包括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包括网站及手机APP,下同)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本基金直销机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其他销售机构接受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申购金额高于1元,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申购的金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基金份额分为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支付申购费用、赎回时收取赎回费用,并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投资人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用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非养老金客户)的申购费率如下: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8%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6%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5%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3%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交易1000元

持有A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本基金自2020年9月21日起,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实施特定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指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申购费率如下表: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 A类基金份额特定申购费率

50万元以下 0.32%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0.18%

100万元(含)至200万元 0.10%

200万元(含)至500万元 0.06%

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每笔交易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目前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放办理申购业务。

2、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一折优惠;对上述实施特定申购费率的养老金客户而言,以其目前适用的特定申购费率和上述一般申购费率的一折优惠中孰低者执行。若享有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固定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享受申购费率优惠,赎回费率标准不变。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列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申购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直销业务已开通的银行卡及各银行卡交易金额限额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4、有关上述费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费率折扣及活动起止时间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本基金管理人的有关公告,届时费率优惠相关事项以最新公告为准。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如果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笔赎回份额高于1份,以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每个工作日投资人在单个交易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若当日该账户同时有基金份额减少类业务(如赎回、转换出等)被确认,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赎回的份额以及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4.2赎回费率

投资者赎回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用由该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对于持续持有期间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持续持有期间大于等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含)—30天 0.1%

30天以上(含) 0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 持有期限 赎回费率

7天以内 1.5%

7天(含)—30天 0.1%

30天以上(含) 0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目前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开放办理赎回业务。

5.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5.1.1直销机构

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以及本基金管理人的网上直销交易平台。

机构名称: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188号交通银行大楼二层(裙)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21-22楼

法定代表人:阮红

电话:021-61055724

传真:021-61055054

联系人:傅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

网址:www.fund001.com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交易平台办理开户、本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上直销交易平台网址:www.fund001.com。

5.1.2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场外销售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请详见销售机构的网站。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自2020年9月21日始,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销售机构以及其他媒介,分别披露开放日的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所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人留意。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7.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开始实施日前依照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7.2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7.3如本基金参加销售机构开展的相关申购费率优惠活动,敬请投资人留意销售机构的有关公告。

7.4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进行查询。

7.5为确保投资人能够及时准确地收到对账单,请投资人注意核对开户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网点更正相关资料或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400-700-5000,021-61055000)。

7.6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年7月1日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001.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的交银施罗德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