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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整改的提示性公告

2020-10-28 08:42:55

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20年10月24日发布的《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中证煤炭等权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未达到法定的会议召开条件。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与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整改前,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仍可在二级市场正常交易,期间,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其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

2、本基金整改将招商中证煤炭A份额与招商中证煤炭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折算为招商中证煤炭份额。如果投资者在整改前以溢价买入或持有,转型后可能遭受因溢价消失带来的较大损失。请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地产B端;交易代码:150208), 2020年10月26日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99元,相对于当日0.8133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为22.83%。截至2020年10月27日,招商300地产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999元。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相对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溢价幅度较高,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本基金将在2020年底前完成规范整改,投资者如果高溢价买入地产B端,可能遭受重大损失,请理性投资。

2、招商300地产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招商300地产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招商300地产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招商300地产指数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地产分级,基金代码:161721)净值和招商300地产A类份额(场内简称:地产A端,交易代码:15020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招商300地产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招商300地产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3、招商300地产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现将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权益登记日为2020年9月30日,大会投票表决时间为自2020年9月30日0:00起,至2020年10月26日17:00止(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根据计票结果,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招商300地产份额、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招商300地产B份额未达到在权益登记日各自基金份额总数的1/2(含1/2),未达到法定的持有人会议召开条件,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失败。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律师费,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大会召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复牌

本基金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招商300地产B份额自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计票之日(2020年10月27日)开市起开始停牌至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结果公告发布日(2020年10月28日)10:30起复牌。

三、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2020年底完成本基金的整改,取消分级运作机制,将招商300地产A份额与招商300地产B份额按照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转换为招商300地产份额。届时,基金管理人将相应变更基金名称、修改基金合同并就取消分级运作的安排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合理安排投资计划。

四、备查文件

1、《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招商沪深300地产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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