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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0-12-03 06:47:36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基金”)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0年12月7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华金证券、国泰君安、苏宁基金办理天弘国证消费1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0771,C类基金份额代码:010772)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自2020年12月7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华金证券、国泰君安、苏宁基金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2020年12月7日至2020年12月25日止,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6011

网站:www.huajinsc.cn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521

网站:www.gtja.com

(4)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177

网站:www.snjijin.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