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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睿祥15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睿祥15个月定开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0-12-16 10:44:03

博时睿祥15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博时睿祥15个月定

开混合C)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12月15日

送出日期:2020年12月1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博时睿祥15个月定开混合 基金代码 010194

下属基金简称 博时睿祥15个月定开混合C 下属基金代码 010195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12-1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15个月定期开放申购和赎回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0-12-14

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张锦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3-29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

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

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

其他概况说明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登记机构完成每个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的

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确认时,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终止基金合同而无

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敬请投资者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

投资目标

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

金融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

投资范围 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

次级债等)、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股指

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策略分为封闭期投资策略和开放期投资策略两大部分,封闭期投资策略采

主要投资策略

用了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策略、资产支

持证券投资策略、流通受限证券投资策略,其中,资产配置策略是通过自上而下和自

下而上相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互相补充的方法,在股票、债券和现金等资产类

之间进行相对稳定的适度配置,强调通过自上而下的宏观分析与自下而上的市场趋势

分析有机结合进行前瞻性的决策。本基金资产配置不仅考虑宏观基本面的影响因素同

时考虑市场情绪、同业基金仓位水平的影响,并根据市场情况作出应对措施。股票投

资策略将结合定量、定性分析,考察和筛选未被充分定价的、具备增长潜力的个股,

建立本基金的初选股票池。在股票投资上,本基金将在符合经济发展规律、有政策驱

动的、推动经济结构转型的新的增长点和产业中,以自下而上的个股选择为主,重点

关注公司以及所属产业的成长性与商业模式。债券投资策略包括:期限结构策略、信

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等。开放期投资策略即在开放期

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

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30%

本基金是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

风险收益特征

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申购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1折优惠。对于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赎回的养老

金客户,将不计入基金资产部分的赎回费免除。

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赎回费:

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且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收取1.50%的赎回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且

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但小于30日的,收取0.50%的赎回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且持续持有期大于

等于30日的,与认购或在某一开放期申购并在下一个及之后的开放期赎回的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由

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

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的75%计入基金财

产。赎回费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比例 0.80%

托管费 固定比例 0.10%

销售服务费 固定比例 0.5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

其他费用 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

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等。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及时关注本公司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

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一致,本公司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

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

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大类资产配置风险,有可能因为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或管理人

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偏离最优化水平,给基金投资组合的绩效带来风险。同时,本基

金在股票投资方面投资于创业升级背景下,受益于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产业和企业的相关股票,在个股投资决策中

给基金带来一定的不确定性,因而存在个股选择风险。

(2)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

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

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

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

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

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国债期货市场的风险类型较为复杂,涉及面广,具有放大性与可预防性等特征。其风险主要有由利率波动原因

造成的市场价格风险、由宏观因素和政策因素变化而引起的系统风险、由市场和资金流动性原因引起的流动性风险、

由交易制度不完善而引发的制度性风险以及由技术系统故障及操作失误造成的技术系统风险等。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ABS)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

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

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

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

(4)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即采用封闭运作和开放运作交替循环的方式。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

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15个月的期间,本基金采取封闭运作模式,基

金份额持有人不能赎回基金份额,因此,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份额可能将转入下一封

闭期,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赎回申请应于

当日全部予以接受和确认。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在单

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同时,

如本基金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单个开放日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一定比例以上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对

其采取延期办理赎回申请的措施,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

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5)自动清算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

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五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

行基金财产清算并终止,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登记机构完成每个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业务申请确认时,本基金的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基金管理人在履行相关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后终止

基金合同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

因此本基金有面临自动清算的风险。

(6)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履行相应程序后,可以启用侧袋机制,

具体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章节。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

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请基金份额持有人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关注本基金启用侧袋机制时的特定风险。

2、本基金普通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收益波动风险、利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再投

资风险等)、管理风险(决策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估值风险等)、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和其他

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

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

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

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

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网址:www.bosera.com][客服电话:9510556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

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

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深圳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裁决另有规定的,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