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欣和平衡配置两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1年2月8日
送出日期:2021年2月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东方红欣和平衡两年混合(FOF) 基金代码 011587
基金管理人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开放频率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设置2年锁定持有期(红利再投除外),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基金经理 邓炯鹏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3年07月01日
基金经理 陈文扬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
证券从业日期 2009年07月01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招募说明书》第九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以平衡的投资风格进行长期资产配置,通过构建与收益风险水平相匹配的基金组合,追求资产净值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和香港互认基金,下同),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
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份额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其中,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合计占基金资产的30%-80%。计入上述权益类资产的混合型基金需符合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基金合同约定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60%的混合型基金; 2、根据基金披露的定期报告,最近四个季度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均不低于60%的混合型基金。 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 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是一只平衡风险策略基金。在设定的投资范围及风险目标下,通过定量和定性的结合分析实现基金的资产配置。同时,根据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的动量因素和事件驱动做出资产动态调整决策。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10%+中国债券总指数收益率×5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货币型基金中基金、债券型基金及债券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本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还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截至本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发布基金季度报告。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截至本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日,本基金尚未发布基金年度报告。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认购费 M 0.24% 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 0.2% 养老金客户
300万元≤M 0.16% 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M 1.2%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 1.0% 非养老金客户
300万元≤M 0.8% 非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前收费) M 0.24% 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 0.2% 养老金客户
300万元≤M 0.16% 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1,000元/笔 养老金客户
M 1.2% 非养老金客户
100万元≤M 1.0% 非养老金客户
300万元≤M 0.8% 非养老金客户
500万元≤M 1,000元/笔 非养老金客户
申购费 (后收费) N 1.5% -
赎回费 7日≤N 0.75% -
30日≤N 0.5% -
N≥180日 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
托管费 0.2%
其他费用 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
注: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所管理/托管的公募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托管费。本基金的管
理费/托管费将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扣除所持有本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管理/托管的公募基金的基金份额
的资产净值后的余额(若为负数,则取0)作为计提基础。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与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技
术风险,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流动性受限风险,投资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的与基础资产相关的风
险,投资港股及科创板股票而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投资者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fham.com,客服电话:400920080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