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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降低销售服务费费率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2021-03-04 07:44:37

为满足投资人的投资需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有关规定,经基金管理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我司决定从2021年03月04日起,降低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费率至0.25%/年,并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03月04日起,本基金D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由0.55%下调至0.25%,其余不变,本项修订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相关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相关条款

  本次就《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的内容作如下修改:

  1、将第二条第(一)项的第3款“E类份额销售服务费0.55%,E类份额不和其他份额类别进行自动升降级。”修改为“E类份额销售服务费0.25%,E类份额不和其他份额类别进行自动升降级。”

  2、将第二条第(二)项的第3款“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55%。”修改为“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01%,D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0.25%。”

  (二)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本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其他事项

  1、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降低D类基金份额、E类基金份额销售服务费费率并修订《基金合同》相关条款的事项对本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本次修订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2、本基金管理人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将在更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对涉及上述修订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相关法律文件。

  3、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scinda.com)或拨打客服电话400-8888-118/0755-83160160咨询相关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