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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1-03-04 07:44:41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简称 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定开混合(QDII)

基金主代码 011420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定期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3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其配套法规、《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

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

文号

证监许可[2021]115号

基金募集期间

自2021年2月22日

至2021年2月26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2021年3月2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112,719

份额级别

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

定开混合(QDII)A

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

定开混合(QDII)C

广发全球科技三个

月 定 开 混 合

(QDII)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5,263,161,807.57 1,483,767,853.43 6,746,929,661.00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元)

528,737.68 138,963.84 667,701.52

募集份额(单位:

份)

有效认购份额 5,263,161,807.57 1,483,767,853.43 6,746,929,661.00

利息结转的份

528,737.68 138,963.84 667,701.52

合计 5,263,690,545.25 1,483,906,817.27 6,747,597,362.52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运用固

有资金认购本基

金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 - -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 - -

其他需要说明

的事项

- - -

其中:募集期间基

金管理人的从业

人员认购本基金

情况

认购的基金份

额(单位:份)

443,772.81 21,013.92 464,786.73

占基金总份额

比例

0.0084% 0.0014% 0.0069%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

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2021年3月3日

注:1、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定开混合(QDII)A类人民币份额净认购金额为5,131,233,102.58元人民币,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527,819.99元人民币,A类美元份额净认购金额为20,382,984.88美元,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141.82美元;广发全球科技三个月定开混合(QDII)C类人民币份额净认购金额为1,412,748,917.18人民币元,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138,631.07人民币元,C类美元份额净认购金额为10,972,425.64美元,认购金额产生的银行利息为51.47美元。上表中“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合计数(单位是人民币元),其中美元金额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美元估值汇率,即1美元对人民币6.4713元折算为人民币。

2、人民币基金份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1.00元人民币计算,美元现汇基金份额按照每份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0.1545美元计算(即为人民币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按照募集期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的A类基金份额共计5,263,690,545.25份,其中人民币份额为5,131,760,922.57份、美元份额为 131,929,622.68份;募集期间募集及利息结转C类基金份额共计1,483,906,817.27份,其中人民币份额为1,412,887,548.25份、美元份额为71,019,269.02份。

3、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4、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含该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3个月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或无对应日期,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的前一日(含)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

每一个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即进入开放期,开放期的期限为自封闭期结束之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起(含该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开放期内,本基金采取开放运作模式,投资人可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开放期未赎回的份额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封闭期。

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有权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在不可抗力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