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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原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及原普华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基金份额奖励结果的公告

2008-01-08 09:42:57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00号《关于核准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及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101号《关于核准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原普润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普润基金”)及原普华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普华基金”)由封闭式基金转型为开放式基金,并合并更名为 “鹏华优质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以下简称“鹏华治理基金”,基金代码:160611)。鹏华治理基金基金合同自2007年4月25日生效。


  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2月13日发布的《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普润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及《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普华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中转换基金运作方式方案说明书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承诺对于在普润基金及普华基金退市前持有普润基金或普华基金的投资者,自鹏华治理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之日起,若持有普润基金或普华基金基金份额满半年,则在其原持有的普润基金或普华基金基金份额基础上按0.5%的比例提供基金份额奖励。现将份额奖励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份额奖励安排

  1、奖励对象:限于原普润基金及原普华基金转型前持有普润基金或普华基金份额,并自合并转型为鹏华治理基金后开放日常申购之日(即2007年6月20日)起,持有上述部分基金份额满半年的持有人(以下简称“原普润基金及原普华基金份额持有人”)。

  2、奖励安排

  (1)鹏华治理基金开放日常申购之日起半年期限届满日(即200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原普润基金及原普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鹏华治理基金份额数量,按0.5%的比例增加其基金份额数量(按四舍五入保留至整数位),同时扣减基金管理人持有的鹏华治理基金份额。

  (2)份额奖励计算的基数为截止2007年12月20日持有由原普润基金或原普华基金份额转型而来的鹏华治理基金初始份额(包括原普润基金及原普华基金因折算为鹏华治理基金而增加的份额)。

  (3)为充分保障投资者利益,持有期满的份额计算方法采用后进先出法,即投资者在此期间赎回的基金份额优先冲抵在赎回时间点之前申购的鹏华治理基金份额。

  3、奖励份额计算公式为:奖励份额 =E× 0.5 %

  该公式中的E表示按本公告确定的奖励对象截止奖励登记日(2007年12月20日)持有的应受奖励份额基数。

  4、奖励份额的支付方式:奖励登记日(2007年12月20日)后的五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奖励的份额直接加入投资者的帐户中(若投资者在奖励的份额到帐前进行了销户,则无法将奖励的份额加入到投资者的帐户中)。

  二、份额奖励结果

  基金管理人已根据上述份额奖励安排,对截止到2007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原普润基金及原普华基金份额持有人实施了份额奖励。本次份额奖励基数为796,074,090份基金份额,奖励份额为 3,979,994份基金份额;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08年1月7日进行了份额变更登记。

  三、查询方式

  自2008年1月8日起,原普润基金及原普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相关销售机构查询应得奖励份额及相关信息。

  四、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已于2007年5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刊登了《鹏华优质治理基金份额“确权”办理指引》,原普润基金投资者必须办理“确权”业务后,才能办理鹏华治理基金基金份额的赎回及卖出业务。目前仍有部分持有人未进行确权,为确保该部分持有人办理鹏华治理基金查询、赎回等业务不受影响,请未进行确权的持有人参照以上公告内容,尽快完成确权手续。办理确权且成功的,注册登记机构将投资者依据本公告应得的奖励份额一并登记在投资者的深圳证券帐户中。

  投资者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相关事宜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www.phfund.com.cn)查询相关公告等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