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和《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光大阳光3号”)已于2011年8月05日到期终止。
本公司作为光大阳光3号的管理人,已与托管人兴业银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于2011年8月05日至2011年8月12日对“光大阳光3号”到期资产进行了清算,清算结束日单位净值:1.1558元。
光大阳光3号清算后的全部委托人本金及投资收益已于2011年8月12日从光大阳光3号托管账户划出,请委托人注意查询。“光大阳光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清算公告及审计报告于下周公布。
如果有任何疑问,请与我们联系:95525、4008888788-2。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