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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2019-11-01 13:00:47

基金管理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一九年十月十五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一九年十一月一日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目 录

一、基金概况................................................................................................................4

二、基金运作情况........................................................................................................4

三、财务会计报告........................................................................................................4

四、清算情况................................................................................................................5

五、备查文件................................................................................................................8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重要提示

“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平安惠裕债券基金”)经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7日证监许可

[2016]1439号文批准注册,于2017年3月10日起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基金管理

人为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

定终止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7月27日发

布《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审议事项于

2019年8月28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9年8月28日起生效,本

基金管理人于2019年8月29日发布《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裕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称“决

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公告之

日起(即2019年8月29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

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

师事务所对清算事宜出具法律意见。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平安惠裕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488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 年 3 月 10 日

基金管理人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6年6月27日证监许可[2016]1439号文准予注册,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 2016 年 12 月 27 日至 2017

年 2 月 24 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正式生

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 200,028,139.75 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

转的份额)。自 2017 年 3 月 10 日至 2019 年 8 月 28 日期间,本基金按《基金

合同》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

基金合同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7 月 27 日发布《平

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通讯方式)的公告》,审议终止本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审议事项于 2019

年 8 月 28 日通过,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 2019 年 8 月 28 日起生效,

本基金管理人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发布《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惠裕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以下简

称“决议生效公告”)。根据决议生效公告,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公

告之日起(即 2019 年 8 月 29 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已经审计)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会计主体: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9 年 08 月 28 日

最后运作日

2019 年 08 月 28 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225,420.68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102.5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102,008.00

债券投资 1,102,008.00

应收利息 10,098.45

资产合计 1,337,629.65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0.39

应付管理人报酬 701.56

应付托管费 200.46

应付销售服务费 298.46

应交税费 2.61

其他负债 35,000.00

负债合计 36,213.48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1,300,252.75

未分配利润 1,163.42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01,416.17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1,337,629.65

注:

1、报告截止日 2019 年 08 月 28 日(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

投资基金份额总额为 1,300,252.75 份,其中下属 A 类基金份额 311,778.56 份,C

类基金份额 988,474.19 份。下属 A 类基金份额净值 1.0448 元,C 类基金份额净

值 0.9870 元。

2、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

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

列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清算情况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自 2019 年 8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止为本基金清算报告期,基金财

产清算小组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全部工

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

用。根据《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

于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

告》的有关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含公证费、律师费等)由基

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二)最后运作日资产清算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1,102,008.00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收回。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 10,098.45 元,其中应收债券利息

9,750.60 元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收回,应收活期存款利息 344.94 元已于 2019

年 9 月 21 日收回,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 2.91 元已于 2019 年 9 月 23 日收回。

截至清算报告期结束日(2019 年 10 月 15 日),本基金尚有应收利息人民币

641.00 元尚未收回,根据基金管理人 2019 年 8 月 29 日发布的《平安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关于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

生效的公告》及决议生效公告,为了提高清算效率,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

剩余财产,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的应收利息人民币 641.00 元 由基金管理人

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

(三)最后运作日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10.39 元。该款项已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 701.56 元。该费用已于 2019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年 9 月 4 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200.46 元。该费用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298.46 元。该费用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支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交税费为人民币 2.61 元。该费用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支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35,000.00元,包括预提审计费。本

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审计费35,000.00元已于2019年10月11日支付。

(四)本次清算报告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项目

自 2019 年 08 月 29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止清算报告期间

一、清算收益

1、利息收入 1,671.59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注 1) 1,128.85

债券利息收入 542.74

2、投资收益 10,715.79

- 债券投资差价收入 10,715.79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540.75

二、清算费用

1、交易费用 15.75

2、其他费用 50.00

3、增值税 0.05

三、清算净收益 4,780.83

表中相关项目具体说明如下:

1、存款利息收入系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19年8月29日至2019

年 10 月 15 日止清算报告期间的备付金利息、保证金利息和银行存款利息。

(五)截至本次清算报告期结束日的剩余财产情况

项目 金额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最后运昨日 2019 年 8 月 28 日基金净资产 1,301,416.17

加:清算报告期间净收益 4,780.83

减:最后运作日赎回款 10.20

减:最后运作日赎回费 0.01

二、2019 年 10 月 15 日基金净资产 1,306,186.79

截至本基金清算报告期结束日 2019 年 10 月 15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

币 1,306,186.79 元。自清算报告期结束日次日 2019 年 10 月 16 日至清算款项支

付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利息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

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供清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

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清算报告的告知及剩余财产分配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将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审计报告、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一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清算报告公告后,基金管理人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

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的法律意

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平安惠裕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