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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通动态平衡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20-07-28 06:50:37

融通动态平衡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

金中基金(FOF)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七月

重要提示

1、融通动态平衡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发行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80号文准予募集注册。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

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2、本基金基金类型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即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至少

持有满3个月,在3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3个月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

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不

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月度对日或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登记机构为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其中直销机构指本公司,包

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和网上直销;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

人和中介机构”章节。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

网站公示。

5、本基金于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6、本基金募集期内不设募集上限。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公司的基金账户采用无纸化

基金账户。对于投资者重复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本公司可按账户登记进行处理。已

经持有本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到非原开户机构购买本基金的,不需再次开立基金账

户,只需在该销售机构网点办理账户登记后,即可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必须本人

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查询确认结果。

9、在基金发行期间,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10、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

额(含认购费)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

业务规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含认购费)

为10万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

调整实施前两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

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

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

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11、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

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投资

人在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应于T+2日(包括该日)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

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是否被成功受理。投资人应于基金合

同生效后及时在原申请网点或通过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确认份额。

12、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

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融通动态平衡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招募说明书》。

14、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在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上发布。投

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

15、销售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所在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

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拨打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6、在募集期间,各销售机构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和

网点。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官网的公示及各

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7、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0755-26948088)咨询购

买事宜。

18、如遇突发事件,本公司将对以上募集期的安排做适当调整。本公司拥有对本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和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被投资

基金净值变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

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

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充分考虑自身

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资

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

金是否和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

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

操作和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在通常情况下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

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中基金和货币型基金中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和

股票型基金中基金。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

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

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即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至少

持有满3个月,在3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对于每份基金份额,3个月持有

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

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不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月度

对日或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因此,对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而

言,存在投资本基金后,3个月内无法赎回的风险。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融通动态平衡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基金简称:融通动态平衡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基金代码:009150

(二)基金类别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五)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3个月的最短持有期,即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需至少

持有满3个月,在3个月持有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对于每份基金份额,3个月持有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

基金份额申购申请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至该日3个月后的月度对日(不

含)的持有期间。如不存在该月度对日或该月度对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

日。

(六)基金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

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

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七)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法定代表人:高峰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0755)26948034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室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柴玏

电话:(010)66190982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八)其他销售机构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详见本公告“六(三)2、其他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更新。

(九)募集时间安排及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于2020年7月31日至2020年10月30日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基金管

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限做适当调整,但整个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不超过三个月。

本基金募集期届满,若本基金募集总份额不少于2亿份,募集总金额不少于2亿

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日内聘请法定验

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

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

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

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十)基金认购费率

1、本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

2、认购费用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法,对认购设置级差费率,同时区分普通客户认购和通过

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

养老金客户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6)职业年金计划;

(7)养老目标基金;

(8)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9)养老保障管理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将在招募

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普通客户指除直销柜台认购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客户。

本基金认购费用采用前端收费模式。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

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

普通客户认购的具体费率如下表:

认购金额(M) 认购费率

M<100万元 1.00%

100万元≤M<300万元 0.60%

300万元≤M<500万元 0.20%

M≥500万元 单笔1000元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认购费为每笔100元。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和登记等募集期

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认购份额的计算

(1)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其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固定金额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认购份额 =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1:某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假设该笔认购按照 100%

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其对应认购费率为1.00%,假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则其可

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00%)=99,009.90元

认购费用=100,000-99,009.90=990.10 元

认购份额=(99,009.90+50)/1.00 =99,059.90份

即:投资者(普通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认购费率为1.00%,假

设该笔认购产生利息50元,可得到99,059.90份基金份额。

例2:某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该笔

认购按照100%比例全部予以确认,则其认购费用为100元,假设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

产生的利息为50元,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99,900.00元

认购费用=100.00元

认购份额=(99,900.00+50)/1.00=99,950.00份

即:养老金客户通过直销柜台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对应认购费为100元,

假设认购金额在认购期间产生的利息为50元,可得到99,950.00份基金份额。

(2)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

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十二)本基金的认购限额

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认购金额(含

认购费)为1元,各销售机构对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

则为准。通过直销机构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首次认购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万元。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上限的限制。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认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

调整实施前两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如本基金单个投资人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数达到或者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

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式对该投资人的认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接受

某笔或者某些认购申请有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规避前述50%比例要求的,基金管理人

有权拒绝该等全部或者部分认购申请。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数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

记机构的确认为准。

二、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动态平衡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 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或传真、复印件;

3) 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认购申请表及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材料。

注:其中3)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一

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

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

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等。其

中4)所指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相关材料包括《融通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和《融

通基金个人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等材料。

3、注意事项

(1)若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专户

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销售机构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喜年支行

账号:4000032419200010838

注:投资者汇款时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融通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名称,

在“汇款用途”栏中写明“认购融通动态平衡配置3个月持有期混合(FOF)”。

(2)到直销柜台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及

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

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预留交易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

明);

7)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8)填妥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的开户申请表和加盖预留印鉴章的基金认购申请

表。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其中“6)”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投资者需指定

一家商业银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

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3、注意事项

(1)若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当日下午5:00之前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资金专

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准。

(2)基金发行期结束,以下情况将可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在基金份额发售期截止日下午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直销专户的;

5)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二)销售机构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清算与交割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将于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投资者

指定银行账户。

2、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全部被冻结在本基金募集专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

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

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的具体金额及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

3、本基金份额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五、基金的验资与成立

本基金募集期间的资金应存于基金管理人在基金托管人的营业机构开立的“基金

募集专户”,该账户由基金管理人开立并管理。基金募集期满,基金管理人应将募集的

全部资金存入其指定的验资专户;基金管理人应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管理

人应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和基金备案材料,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

生效。

若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若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

本基金管理人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加计

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

六、本基金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法定代表人:高峰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字[2001]8号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电话:0755-26947517

联系人:赖亮亮

注册资本:12500万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0%、日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Nikko Asset

Management Co., Ltd.)4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 、15层

法定代表人:高峰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陈思辰

电话:(0755)26948034

传真:(0755)26935139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3-8088(免长途通话费用)、(0755)26948088

(2)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84号丰汇时代大厦东翼5层502-507室

邮政编码:100032

联系人:柴玏

电话:(010)66190982

传真:(010)88091635

(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501号上海中心大厦34层3405号

邮政编码:200120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21)38424889

传真:(021)38424884

(4)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网址:www.rtfund.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邮政编码:518053

联系人:韦荣涛

联系电话:(0755)26947504

传真:(0755)26948079

2、其他销售机构

(1)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办公地址:江苏苏州工业园区钟园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王兰凤

电话:0512-69868373

联系人:吴骏

客服热线:96067

公司网站:http://www.suzhoubank.com

(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大楼(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联系人:屠彦洋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95客服电话:95021 / 4001818188

公司网站:1234567.com.cn

(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楼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联系人:邱湘湘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联系人:龚江江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www.jjmmw.com

(5)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电话:010-62680527

传真:010-62680827

联系人:王骁骁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6)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王之光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联系人:宁博宇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7)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延庆县延庆经济开发区百泉街10号2栋23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9号A座1505室

法定代表人:张冠宇

电话:010-85932884

联系人:孙书慧

客服热线:400-819-9868

公司网站:http://www.tdyhfund.com/

(8)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黄祎

电话:021-5071 2782

传真:021-5071 0161

联系人:徐亚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799-1888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9)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025-56878016

联系人:林伊灵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10)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1号院6号楼2单元21层2225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 号院融新科技中心 C 座 17 层

法定代表人:钟斐斐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61840699

联系人:侯芳芳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11)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办公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2号1501-1502室

法定代表人:陈洪生

电话:0592-3122757

传真:0592-3122701

联系人:梁云波

客服热线:400-6533-789

公司网站:www.xds.com.cn

(12)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

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电话:0755-89460500

传真:0755-21674453

联系人:叶健

客户服务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13)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王锋

电话:025-66996699

传真:025-66996699

联系人:冯鹏鹏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14)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1号院20号楼9层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奥北科技园-国泰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联系人:董宣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1566

公司网址:www.yilucaifu.com

(15)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5层01、02、03室

法定代表人:冷飞

电话:021-50810687

传真:021-58300279

联系人:孙琦

客服热线: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6)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钱昊旻

电话:010-59336544

传真:010-59336586

联系人:沈晨

客户服务电话:4008-909-998

公司网址:www.jnlc.com

(17)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1号楼11层B-1108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电话:010-59422766

传真:010-62565181

联系人:姚付景

客服热线:400-8936885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18)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19)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2号708室

办公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102号708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505号东

方纯一大厦15楼

法定代表人:陈达伟

电话:021-58373275

联系人:张永辉

客服热线:400-995-9220

公司网站:http://www.dtfunds.com

(2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电话:010-59601366-7024

传真:010-62020355

联系人:李静如

客服热线:4008188000

公司网站:http://www.myfund.com

(2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贺青

联系人:钟伟镇

电话:(021)38676666

客服电话:95521、4008888666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联系人:辛国政

电话:(010)66568450

客服电话:4008-888-8888

(23)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5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24)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

2005室

法定代表人:李琦

联系人:陈宇

电话:021-3338821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25)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人代表:叶顺德

联络人:田芳芳

电话:(010)83561146

客服电话:95399

(26)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连志

联系人:彭洁联

联系电话:(0755)82558266

客服电话:95517

(27)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荣超大厦4036号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联系人:王阳

电话:021-38637436

客服电话:95511-8

(28)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朱琴

电话:021-20315255

客服电话:95538

(29)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刘畅

电话:(010)85130236

客服电话:400-8888-108或95587

(30)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赵俊

联系人:王一彦

电话:021-20333910

客服电话:400-888-858

(3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联系人:付静雅

电话:(0431)85096517

客服电话:4006000686

(3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马静懿

电话:(010)60838995

客服电话:0755-23835888

(3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人代表:姜晓林

联系人:孙秋月

电话:(0532)85023924

客服电话:95548

(3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

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电话:010-60833754

客服电话:4009908826

(35)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联系人:陈靖

电话:020-88836999

客服电话:95396

(3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付婷

联系电话:(010)63080994

客服电话:4008008899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

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更新。

(四)登记机构

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汉唐大厦13、14、15层

设立日期:2001年5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高峰

电话:0755-26948075

联系人:杜嘉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陆奇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507单元01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俞伟敏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俞伟敏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