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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天弘裕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1-08-02 08:02:48

  为了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签署的相关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21年8月2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青岛银行办理天弘裕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11050,C类基金份额代码:011051)的认购业务。详情如下:

  一、适用的销售机构

  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适用的业务范围

  自2021年8月2日起,投资者可在本基金募集期限内,通过青岛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自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9月1日止,本公司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缩短或调整基金的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法律文件。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5046

  网站:www.thfund.com.cn

  (2)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热线: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站:http://www.qdccb.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