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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2-07-04 06:07:12

华安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年7月1日

送出日期:2022年7月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安纳斯达克100ETF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159632

(QDII)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公司

道富银行

-

境外投资顾问 境外托管人 (State Street Bank

and Trust Company)

上市交易所及上

基金合同生效日 - 深圳证券交易所

市日期

基金类型 股票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倪斌

证券从业日期 2010-07-01

场内简称 纳斯达克ETF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求

投资目标

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3%,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

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

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

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

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

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

投资范围 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

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

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基金在境外可投资于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

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

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

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投资工具;

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

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

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

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

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

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如果法律法规对该比例要求有变更的,以变更后的比例为准,本基金

的投资比例会做相应调整。

1、组合复制策略

2、替代性策略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4、债券投资策略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6、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

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纳斯达克100指数收益率(经估值汇率调整)

本基金为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

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

风险收益特征 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

为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交易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需要承担汇率风

险、境外证券交易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非养老

S

金客户

非养老

50万份 ≤ S

金客户

非养老

认购费 S ≥ 100万份 每笔1000元

金客户

养老金

客户

- 每笔500元

(直

销)

注:基金管理人办理网下现金认购时按照上表所示费率收取认购费用。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者

提交认购申请时以现金方式向投资者收取认购费用。发售代理机构办理网上现金认购、网下

现金认购时可参照上述费率结构,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一定的佣金。投资者申请重复

现金认购的,须按每笔认购申请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投资者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

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0.60%

托管费 0.2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

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交易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

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

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包括标的指数的风险、基金管

理人代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境外股指期货投资风险、境内股指期货投资风险、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风险、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

约定目标的风险、成份股停牌的风险、成份股退市的风险、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中国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等;(2)市场风险;(3)境外投资风险,主要包括汇率风险、法律

和政治风险、会计制度风险及税务风险等;(4)流动性风险;(5)基金份额二级市场交易价

格折溢价的风险;(6)参考IOPV决策和IOPV计算错误的风险;(7)退市风险。其它风险包

括投资者申购失败的风险、投资者赎回失败的风险、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

的风险、第三方机构服务的风险、管理风险与操作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等。本基金为

股票型指数基金,因此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

型基金。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法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

特征。本基金为主要投资于境外证券交易市场的证券投资基金,需要承担汇率风险、境外证

券交易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三)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标的指数的风险

(1)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

标的指数并不能完全代表整个股票市场。标的指数成份股的平均回报率与整个股票市场

的平均回报率可能存在偏离。

(2)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

标的指数成份股的价格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经济因素、上市公司经营状况、投资人心理

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导致指数波动,从而使基金收益水平发生变化。

(3)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及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

作为完全跟踪标的指数表现的指数化投资,ETF的投资风险主要是基金份额净值(NAV)

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偏离的风险,以下因素可能使基金投资组合的收益率与标的指数的

收益率发生偏离,也可能使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

1)由于标的指数调整成份股或变更编制方法,使ETF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

离度与跟踪误差;

2)由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等行为导致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发生变

化,使ETF在相应的组合调整中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3)由于成份股停牌、摘牌或流动性差等原因使ETF无法及时调整投资组合或承担冲击

成本而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4)由于基金投资过程中的证券交易成本,以及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存在,使基金投

资组合与标的指数产生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

5)在ETF指数化投资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能力,例如跟踪指数的水平、技术手

段、买入卖出的时机选择等,都会对ETF的收益产生影响,从而影响ETF对标的指数的跟踪

程度;

6)其他因素产生的偏离。如因受到最低买入股数的限制,基金投资组合中个别股票的

持有比例与标的指数中该股票的权重可能不完全相同;因缺乏卖空、对冲机制及其他工具造

成的指数跟踪成本较大;因基金申购与赎回带来的现金变动;因指数发布机构指数编制错误

等,由此产生跟踪偏离度与跟踪误差。

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本基金的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本基

金净值表现与指数价格走势可能发生较大偏离。

(4)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

尽管可能性很小,但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如出现变更标的指数的情形,本基金将变更标

的指数。基于原标的指数的投资政策将会改变,投资组合将随之调整,基金的收益风险特征

将与新的标的指数保持一致,投资人须承担此项调整带来的风险与成本。

2、基金管理人代投资者买券卖券的风险

3、境外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4、境内股指期货投资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6、参与融资业务的风险

7、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

8、跟踪误差控制未达约定目标的风险

9、成份股停牌的风险

10、成份股退市的风险

11、指数编制机构停止服务的风险

12、中国存托凭证的投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

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除

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

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

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

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