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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第2季度报告

2022-07-21 11:47:18

基金管理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年 7月 21日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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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年 07月 19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

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04月 01日起至 06月 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场内简称 价值基金 LOF

基金主代码 501310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年 10月 25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6,225,756.70份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

化。正常情况下,本基金力争控制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

较基准之间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5%,年

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5%。

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构建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

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相应地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

被限制投资等情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

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股、非成份股、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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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个股衍生品等进行替代。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

数收益率×95%+人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

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

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

为指数型基金,具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将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证券市场,会面临港股通

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

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

风险、汇率风险、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

的风险等。

基金管理人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华宝价值基金 C

下属分级基金的场内简称 价值基金 LOF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01310 007397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10,251,520.80份 5,974,235.90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年 4月 1日-2022年 6月 30日)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华宝价值基金 C

1.本期已实现收益 -726,289.90 -62,130.29

2.本期利润 157,463.17 -24,139.58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11 -0.002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01,471,862.76 5,432,012.02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0.9204 0.9092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等于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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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

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36% 1.24% -1.95% 1.16% 2.31% 0.08%

过去六个月 2.98% 1.47% 1.27% 1.48% 1.71% -0.01%

过去一年 -1.14% 1.25% -4.07% 1.25% 2.93% 0.00%

过去三年 -8.85% 1.17% -16.11% 1.15% 7.26% 0.02%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96% 1.14% -13.26% 1.12% 5.30% 0.02%

华宝价值基金 C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净值增长率标

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0.25% 1.24% -1.95% 1.16% 2.20% 0.08%

过去六个月 2.76% 1.47% 1.27% 1.48% 1.49% -0.01%

过去一年 -1.55% 1.25% -4.07% 1.25% 2.52% 0.00%

过去三年 -9.94% 1.17% -16.11% 1.15% 6.17% 0.02%

过去五年 - - - - - -

自基金合同

生效起至今

-7.63% 1.15% -15.90% 1.13% 8.27% 0.02%

注:(1)基金业绩基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收益率×95%+人

民币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2)净值以及比较基准相关数据计算中涉及天数的,包括所有交易日以及季末最后一自然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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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交易日)。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

率变动的比较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

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 2019年 04月 25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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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周晶

本基金基

金经理、

公司总经

理助理、

国际业务

部总经理

2018-10-25 - 18年

博士。先后在德亚投资(美国)、华宝基金、

汇丰证券(美国)从事风控、投资分析等工

作。2011年 6月再次加入华宝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先后担任策略部总经理、首席

策略分析师、海外投资部总经理等职务,

现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国际业务部总经

理。 2013年 6月至 2015年 11月任华宝

兴业成熟市场动量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经理,2014年 9月起任华宝标普石油

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2015年 9月至 2017年 8月任

华宝兴业中国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16年 3月起任华宝标普

美国品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6年 6月起任华宝标

普香港上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基金经理,2017年 4月起任华宝

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 3月起

任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LOF)基金经理,2018年 10月起任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19年 11月

起任华宝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QDII)基金经理,2020年 11月起任华

宝英国富时 100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经理,2022年 2月起任华宝中证

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

杨洋

本基金基

金经理

2021-05-11 - 12年

硕士。曾在法兴银行、东北证券从事证券

交易、研究、投资管理工作。2014年 6

月加入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

高级分析师、投资经理等职务。2021年 5

月起任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宝标普美国品

质消费股票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华

宝港股通恒生中国(香港上市)25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LOF)、华宝英国富时 100指

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华宝标普香港上

市中国中小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华宝标普石油天然气上游股票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LOF)、华宝港股通恒生香港 35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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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月起任华宝致远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QDII)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标普沪港深中

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

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

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

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

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

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

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

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

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

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采用全复制方法跟踪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该指数在沪港深三地上市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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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采用量化的方法精选估值偏低的股票。整个基金通过 A股和港股通进行交易。该基金于

2018/10/25成立。以下为对影响标的指数表现的市场因素分析。

2022年二季度,港股市场先抑后扬。3月,经济有所放缓,3月份制造业 PMI录得荣枯线以

下,港股市场发生回调。然而,今年二季度以来,市场对于国内经济在下半年的稳步增长越来越

有信心。三月到五月份,国内有部分城市受奥密克戎影响较大,经济受挫。尽管如此,国内积极

有效的经济政策给市场注入信心。六月份开始,国内经济逐步企稳。党中央指出:要高效统筹疫

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地要切实负起保一方民生福祉的责任,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动稳经

济政策再细化再落实,进一步释放政策效应,确保二季度经济合理增长,稳住经济大盘。具体政

策方面,国常会部署支持民间投资,确定加大汽车消费支持的政策,考虑当前实际研究免征新能

源汽车购置税政策年底到期后延期问题。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这一系列政策旨在稳住

国内经济的合理增长。价值板块在 19、20两年较大跑输成长板块。21年价值跑赢成长,该风格

有望在 22年继续保持。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 A净值增长率为 0.36%,本报告期基金份额 C净值增长率为 0.25%;同期业

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

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00,348,871.85 92.31

其中:股票 100,348,871.85 92.31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 -

其中:债券 - -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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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6,339,638.58 5.83

8 其他资产 2,023,225.84 1.86

9 合计 108,711,736.27 100.00

注:1、通过港股通交易机制投资的港股公允价值为 74,099,591.05元,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69.31%。

2、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固定收益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等

项目的列报金额已包含对应的“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若有),“其他资产”中的“应收利息”

指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已过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金额(下同)。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4,487,679.00 4.20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

- -

E 建筑业 7,341,753.60 6.87

F 批发和零售业 2,188,806.00 2.05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

- -

J 金融业 4,148,335.20 3.88

K 房地产业 7,702,100.00 7.2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80,607.00 0.36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26,249,280.80 24.55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投资。

5.2.3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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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人民币)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能源 8,413,564.47 7.87

原材料 4,186,539.89 3.92

工业 8,644,826.66 8.09

非日常生活消费品 1,042,733.17 0.98

日常消费品 - -

医疗保健 1,322,188.73 1.24

金融 36,263,534.06 33.92

信息技术 1,017,710.30 0.95

通信服务 1,943,761.35 1.82

公用事业 1,881,169.99 1.76

房地产 9,383,562.43 8.78

金融 - -

工业 - -

信息科技 - -

合计 74,099,591.05 69.31

注:本基金对以上行业分类采用全球行业分类标准。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

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3988 中国银行 2,095,000 5,607,780.15 5.25

2 01398 工商银行 1,354,000 5,395,941.03 5.05

3 00939 建设银行 1,091,000 4,916,974.77 4.60

4 601668 中国建筑 888,800 4,728,416.00 4.42

5 03328 交通银行 904,000 4,190,157.34 3.92

6 02628 中国人寿 308,000 3,598,023.78 3.37

7 00386

中国石油化

工股份

1,166,000 3,519,944.94 3.29

8 01288 农业银行 1,275,000 3,227,487.06 3.02

9 00688

中国海外发

149,500 3,170,702.44 2.97

10 601169 北京银行 672,280 3,052,151.20 2.86

5.3.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

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投资。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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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投资。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

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沪港深价值(LOF)基金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中国银行(03988)的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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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行

为:一、不良贷款余额 EAST数据存在偏差;二、逾期 90天以上贷款余额 EAST数据存在偏差;三、

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数据;四、漏报抵押物价值 EAST数据;五、漏报债券投资业务 EAST数据;

六、未报送权益类投资业务 EAST数据;七、漏报公募基金投资业务 EAST数据;八、未报送投资

资产管理产品业务 EAST数据;九、漏报其他担保类业务 EAST数据;十、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

持仓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一、EAST系统理财产品非标投向行业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十二、EAST

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十三、EAST系统《个人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四、EAST系统

《对公信贷业务借据》表错报;十五、EAST系统《关联关系》表错报;十六、EAST系统《对公信

贷分户账》表错报;十七、理财产品登记不规范;十八、2018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于 2022

年 3月 21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 48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沪港深价值(LOF)基金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工商银行(01398)的发行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监管标准化数据(EAST)系统数据质量及数据报送存在以下违法违

规行为:一、抵押物价值 EAST数据存在偏差;二、漏报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EAST数据;三、未报

送公募基金投资业务 EAST 数据;四、漏报跟单信用证业务 EAST 数据;五、漏报保函业务 EAST

数据;六、EAST系统理财产品销售端与产品端数据核对不一致;七、EAST系统理财产品底层持仓

余额数据存在偏差;八、EAST系统《表外授信业务》表错报;九、EAST系统《对公信贷业务借据》

表错报;十、EAST 系统《对公信贷分户账》表漏报;十一、理财产品登记不规范;十二、2018

年行政处罚问题依然存在。于 2022年 3月 21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 360万的

处罚。

沪港深价值(LOF)基金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建设银行(00939)的发行人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行为:1.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于 2021年 8月 13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警告并处罚款 388万元的行政处罚措施。

沪港深价值(LOF)基金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交通银行(03328)的发行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行为:一、理财业务和同业业务制度不健全;二、理财业务数

据与事实不符;三、部分理财业务发展与监管导向不符;四、理财业务风险隔离不到位,利用本

行表内自有资金为本行表外理财产品提供融资;五、理财资金违规投向土地储备项目;六、理财

产品相互交易调节收益;七、面向非机构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投资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八、公

募理财产品投资单只证券超限额;九、理财资金违规投向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票;十、理财资金

投资非标资产比照贷款管理不到位;十一、私募理财产品销售文件未约定冷静期;十二、开放式

公募理财产品资产配置未达到流流动性管理监管比例要求;十三、理财产品信息登记不及时;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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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合规;十五、同业业务交易对手名单调整不及时;十六、将同业存款纳

入一般性存款核算;十七、同业账户管理不规范;十八、违规增加政府性债务,且同业投资抵质

押物风险管理有效性不足;十九、结构性存款产品衍生品交易无真实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二十、

未严格审查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二十一、违规向委托贷款借款人收取手续费;二十二、利用理财

资金与他行互投不良资产收益权,实现不良资产虚假出表;二十三、监管检查发现问题屡查屡犯;

于 2021年 7月 13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 4100万元的行政处罚。

沪港深价值(LOF)基金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持仓前十名证券中的农业银行(01288)的发行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以下违规行为:一、农业银行制定文件要求企业对公账户必须

开通属于该行收费项目的动账短信通知服务,侵害客户自主选择权;二、农业银行河南分行和新

疆分行转发并执行总行强制企业对公账户开通动账短信通知服务要求,违法行为情节较为严重;

于 2021年 12月 8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罚款 1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投资

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证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

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五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

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6,860.15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181,279.77

3 应收股利 1,757,821.06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77,264.80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0.06

8 合计 2,023,225.8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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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5.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部分的股票投资。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合计数可能不等于分项之和。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

价值指数

华宝价值基金 C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146,887,825.21 10,319,516.83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6,726,688.56 1,202,699.5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43,362,992.97 5,547,980.46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少以“-”填列)

- -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10,251,520.80 5,974,235.90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况

序号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达到或者超过 20%

的时间区间

期初

份额

申购

份额

赎回

份额

持有份额

份额占比

(%)

1 20220401~20220601 39,615,922.61 - 28,647,537.20 10,968,385.41 9.44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 2022年第 2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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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有风险

报告期内本基金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超过 20%的情况。

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较高的情况下,如该投资者集中赎回,可能会增加基金的流动性

风险。此外,由于基金在遇到大额赎回的时候可能需要变现部分资产,可能对持有资产的价格形

成冲击,增加基金的市场风险。基金管理人将专业审慎、勤勉尽责地运作基金资产,加强防范流

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保护持有人利益。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22年 4月 18日,基金管理人发布高级管理人员变更公告,XIAOYI HELEN HUANG(黄

小薏)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向辉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2、本公司于 2022年 5月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后的股东信息为:华宝信托有限责任

公司(持股 51%)、Warburg Pincus Asset Management, L.P. (“华平投资”,持股 29%)、

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0%)。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设立的文件;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华宝标普沪港深中国增强价值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的各

种定期和临时公告。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 7月 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