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摩根成长先锋混
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6月27日
送出日期:2024年6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摩根成长先锋混合基金代码378010
下属基金简称摩根成长先锋混合A下属基金代码378010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09-20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12-27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倪权生
证券从业日期2011-07-05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第八章“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国内市场上展现最佳成长特质的股票,积极捕捉高
投资目标
成长性上市公司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努力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
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
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总资产的
70%-95%,债券及其它短期金融工具为0-30%,并保持不低于基
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投资范围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对于中国证监会允
许投资的创新金融产品,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投资管理。本基金
投资重点是具有高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股票,80%以上的非现金股票
基金资产属于上述投资方向所确定的内容。
如果法律法规对上述比例要求有变更的,在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后,本
基金投资范围将及时做出相应调整,以调整变更后的比例为准。
(1)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方式,挖
主要投资策略掘具有突出成长潜力且被当前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主动出击、积极
管理将是本基金运作的重要特色。
(2)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本基金以股票投资为主,一般市场情况下,
基金管理人不会积极追求大类资产配置,但为进一步控制投资风险,
优化组合流动性管理,本基金将适度防御性资产配置,进行债券、货
币市场工具等品种投资。在券种选择上,本基金以中长期利率趋势分
析为基础,结合经济趋势、货币政策及不同债券品种的收益率水平、
流动性和信用风险等因素,重点选择那些流动性较好、风险水平合理、
到期收益率与信用质量相对较高的债券品种。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
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
资。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是主动型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较高风险品种,预
期风险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管理人和相关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
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
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于2013年12月7日由原“富时中国A600成长指数×80%+同业存款
利率×20%”变更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80%+中债总指数收益率×20%”。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0元≤M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
M≥500万元1000元/笔
0天≤N
7天≤N
赎回费1年≤N
2年≤N
N≥3年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管理费1.50%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0.2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90,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其他费用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78%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年报基金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推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投资于本基金的风险
1、市场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引起的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主要
包括:
(1)政策风险
(2)经济周期风险
(3)利率风险
(4)购买力风险
2、信用风险
3、投资风险
4、流动性风险
5、管理风险
6、本基金特定风险
选取高成长性上市公司股票是本基金投资组合管理的关键环节,也是影响资产组合业绩
的重要因素。鉴于当前国内证券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市场存在的非有效性会使上市公司
基本面研究与估值方法等产生偏离,同时经济景气循环与行业周期性变化也将影响到上市公
司持续成长表现,最终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投资目标,为组合绩效带来
一定风险。
7、操作或技术风险
8、合规性风险
9、科创板股票投资风险,包括:(1)科创板股票的流动性风险;(2)科创板企业退市
风险;(3)投资集中度风险;(4)市场风险;(5)系统性风险;(6)股价波动风险;(7)
政策风险;
10、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11、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12、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13、其它风险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
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
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
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客服电话:400-889-4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