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3号),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对旗下基金(ETF除外)所持有的停牌股票国泰君安(601211)、海通证券(600837)自2024年9月26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同时,对ETF联接基金持有的相关标的ETF,考虑上述股票估值调整因素对标的ETF份额净值的影响后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ETF联接基金持有的相关标的ETF将恢复采用当日份额净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