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
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经与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商基金”)协商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5年6月5日起终止与民商基金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咨询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