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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超越理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六次集中退出期提示公告

2006-11-13 00:00:00
尊敬的客户:

您好!感谢您认购长江超越理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随着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第一次集中退出期的来临,我们特提请您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一、长江超越理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正式成立日期为2005年5月30日。依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第六次集中退出期为2006年11月23日、24日、27日、28日、29日等5个工作日。其中11月29日为集中退出日。

二、在上述5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需办理退出业务的客户应携带认购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由代理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授权委托书)和合同、认购凭证到原认购网点提出退出申请。

三、集中退出是按份额退出,退出份额为1000份或其整数倍。实际到帐资金额可能不为整数。

四、集中退出采用未知价法,即以集中退出日(11月29日)当日的集合资产计划的单位净值作为退出价格。

五、“长江超越理财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采用后端收费方法,客户退出时同时收取退出费和认购费。其中退出费为退出金额的0.5%,认购费为退出份额的1%。即:

退出金额=集中退出日单位净值X退出份额-退出费-认购费

六、申请退出的客户12月4日起可到提出申请的网点查询退出申请是否成功。申请被成功确认的客户,资金将于12月6日到帐。但若遇到巨额退出,则客户资金将于11月29日之后的30个工作日之内分批到达客户账户。

再次对于您的认购表示深深的谢意。关于集中退出的详细情况,您可向原认购网点咨询。

长江证券公司资产管理总部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