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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通稳健增值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大比例分红及分红方式修改的通知

2007-04-05 00:00:00
根据海通稳健增值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次分红公告,截至2007年3月23日,单位集合计划资产净值1.3865元,已实现的可分配收益为465,364,071.76元,现将收益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 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现金红利3.66元

二、 收益分配时间

1、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3月28日

2、 红利发放日:2007年3月29日

三、 收益分配方式

1、 选择现金红利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3月29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帐户划出。

2、 选择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于2007年3月29日计入其集合资产管理帐户,4月3日起可查询、赎回。

3、 红利再投资按除息日(3月28日)的单位净值转换计划份额,不足0.01份计划份额的,四舍五入。

4、 权益登记日之前(截至2007年3月28日)被冻结的计划份额应分得的现金红利按现金红利再投资方式处理。

四、 3月28日只接受分红方式修改,3月29日开始接受参与申请。

海通证券扬州营业部

二OO七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