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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的提示性公告

2008-11-01 22:03:5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efunds.com.cn)发布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会议议案已在本次持有人大会上获得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1221号《关于核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核准生效。
  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科翔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手续,并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取得终止上市权益登记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办理基金份额初始登记、基金份额确权业务及申购、赎回等开放式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为了使科翔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终止上市后顺利办理基金份额确权业务,现发布相关事宜提示性公告。

  一、投资者账户信息更新

  如科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证券账户信息已发生变更,请在基金退市前到现托管基金份额的券商营业部网点更新账户信息,并要求券商将变更信息及时发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同步更新,以确保投资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账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二、持有人基金份额查询

  在基金退市前,请投资者在现托管基金份额的券商营业网点查询本证券账户中科翔基金的基金份额数量,便于日后正确提交原科翔基金的基金份额确权申请。

  三、投资者证券账户卡遗失与补办

  科翔基金持有人在办理基金份额确权业务时需提供投资者证券账户卡等资料,如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卡已经遗失,请到现托管基金份额的券商营业部办理证券账户卡。

  特此提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日

  科翔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科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科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基金科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08年8月26日-2008年9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科翔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08年9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在基金资产中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40,000

  公证费 5,020

  合计 45,020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0月29日下发了《关于核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221号),同意基金科翔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决议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同意按照《科翔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对基金科翔实施转型。

  为实施基金科翔转型方案,同意授权基金管理人办理本次基金科翔转型的有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转型实施的具体时间,以及根据《科翔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的有关内容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进行必要的修改和补充。”

  三、基金科翔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科翔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科翔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科翔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分别修订为《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基金科翔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科翔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并将于基金集中申购之前公告。

  2、关于基金科翔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科翔于2008年11月3日9点30分复牌,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发布《科翔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3、集中申购安排和原基金科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份额赎回

  在基金退市及基金份额转移登记完成后,基金管理人将进行易方达科翔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集中申购。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后,原基金科翔持有人可办理份额赎回。

  四、备查文件

  1、《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附件一:《关于科翔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科翔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2、《关于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转换基金运作方式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221号)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日

  科翔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科翔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它相关的规定,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科翔”,交易代码为“184713” )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定了基金科翔2008年度第一次收益分配方案,并经基金科翔的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现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截至2008年10月30日,基金科翔可供分配收益为308,809,237.40元。

  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按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共派发现金红利160,000,000.00元。

  二、收益分配对象

  截止2008年11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科翔的全体持有人。

  三、收益分配时间

  权益登记日:2008年11月6日

  除息日: 2008年11月7日

  四、收益发放办法

  1、本次可流通的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收益于2008年11月7日通过投资者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基金科翔发起人持有的不可流通的基金份额应得现金收益由本基金直接向各发起人发放。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城建大厦19层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18088(免长途话费)

  咨询联系人:吴薇

  传真电话:(020)38798812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