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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银万国1号价值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开放期公告

2009-09-28 14:56:23

根据《申银万国1 号价值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申银万国1 号价值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约定,申银万国1 号价值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将迎来第三个开放期,投资者可以通过申银万国证券营业网点办理申购和赎回业务。

现将开放期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办理时间

本集合计划的第三次开放期为2009 年10 月1 日起的5 个工作日,即2009 年10月9 日、10 月12 日、10 月13 日、10 月14 日、10 月15 日(遇特殊情况,本公司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开放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投资者可在该5 个工作日的交易时间至我公司营业网点柜台办理申购、赎回业务。

二、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提示

1、申购

拟参与本集合计划的个人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现仅限身份证),机构投资者应携带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机关事业法人成立批文等)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申银万国证券营业网点办理申购业务。开放期内,已持有申万1 号集合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再次申购申万1 号时,不需要再签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但必须签署《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首次申购申万1 号的投资者,需新签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根据证监会要求,开放期内所有申购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投资者,均应协助各营业网点完成身份认证工作。本集合计划首次参与的最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100,000 元,超过部分需为1,000元的整数倍;多次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的申购金额需为1,000 元的整数倍。已持有申万1 号份额的投资者申购即多次参与。

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 = 申购金额×申购费率

净申购金额 = 申购金额-申购费

申购份额 = 净申购金额÷申购价格(申购价格为开放期投资者申购当日收盘后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

投资者可在T+2 日到网点查询申购、赎回情况(T 日为推广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工作日),申购、赎回是否成功以中登公司确认数据为准。

2、赎回

需办理赎回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机构投资者应携带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社团法人注册登记证书、机关事业法人成立批文等)或加盖发证机关确认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到原认购网点办理赎回业务。

本集合计划赎回以份额申请,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0 份。

退出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退出总额=退出份额×份额净值

退出费=退出总额×退出费率

退出金额=退出总额-退出费

退出金额为退出总额扣减退出费后的余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

五入。退出价格以委托人申请当日(收盘后)集合计划份额单位净值(扣除业绩报酬后)为基准计算,巨额赎回的情形另行规定。

退出款项将在T+7 日内转入投资者的交易账户(T 日为推广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工作日),发生巨额赎回时除外。如果发生巨额赎回,根据《申银万国1号价值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申银万国1 号价值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办理。

3、管理人自有资金参与认购部分承担有限责任的提示

管理人自由资金认购部分承担有限责任只适用于投资者在认购期购买并持有到期的集合计划份额,不适用于在开放期申购的投资者。但管理人自有资金认购的集合计划份额在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不退出,将与新申购的投资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共同承担风险。

4、参与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熟悉风险揭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有申购意向的客户须填写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调查表,签字确认投资意向;同时详细阅读风险揭示书(集合计划开户合约书背面),并签字确认充分了解相

关风险。

三、咨询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申银万国证券营业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本集合计划咨询热线021-54031273 或发邮件至:swjhjh@sywg.com.cn 咨询。申银万国证券各营业网点地址等详情请参见申银万国证券网站www.sywg.com

特此公告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本公告已抄送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