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9 年9月25日先后就国元黄山1号集合资产计划展期事宜及委托人如何办理展期手续进行了公告。截至2009年10月8日,黄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符合《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中关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条件、展期条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国元黄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国元黄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中关于国元黄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条件、展期条件的相关约定。国元黄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延长至2014年10月8日,规模上限自2009年10月9日起提高至30亿份。上述事项经华普天健高商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审核确认。
自2009年10月9日起,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担任国元黄山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履行管理人职责,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担任托管人,履行托管人职责。
特此公告。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