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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增加净值公布频率的说明

2009-12-08 14:56:24

根据《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关于计划净值公布的相关条款:“封闭期内,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公布上周末的集合计划资产净值、单位累计净值。每个开放日(T日)公布T-1日计划资产单位净值、单位累计净值;并于T+1日披露T日的计划资产单位净值(即参与、退出价格)、单位累计净值。”自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以来,管理人一直严格遵照相关规定,真实、及时的披露计划净值。

为了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光大阳光基中宝(阳光2号二期)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净值表现,管理人暂定自2009年第四季度起,增加计划净值的公布频率,于每个工作日披露净值。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资产管理部

2009-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