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批复《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银河北极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推广代理机构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0]24号),我公司"银河北极星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新增代理推广机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