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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智远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10年开放期安排的公告

2010-03-12 14:56:26

根据《招商智远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说明书》”)和《招商智远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招商智远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2010年开放期的有关安排事项公告如下:

1、本年度开放期安排如下:

2010年4月开放期:2010年4月30日

2010年5月开放期:2010年5月31日

2010年6月开放期:2010年6月30日

2010年7月开放期:2010年7月30日

2010年8月开放期:2010年8月31日

2010年9月开放期:2010年9月30日

2010年10月开放期:2010年10月29日

2010年11月开放期:2010年11月30日

2010年12月开放期:2010年12月31日

2、本次开放期间,客户可以申请参与或退出本集合计划。参与或退出价格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以参与或退出申请当日的净值作为客户的参与或退出价格。

3、根据监管要求,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客户需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须与所参与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根据招商证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风险评价体系,本集合计划风险等级较低—2,适合于稳健、平衡、增长、进取型投资者。

4、开放期间,若客户为首次申请参与本集合计划,须前往销售机构签署本集合计划风险揭示书和资产管理合同。

5、根据《关于核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招商智远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9]1256号)的有关规定及《说明书》、《合同》的相关约定,本集合计划规模上限为10亿份。

6、敬请投资人关注、见谅,并做好财务安排,请所有销售机构据此安排好有关资金交收工作,本集合计划的销售机构包括:招商证券各证券营业部。

7、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本公司的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65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管理人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投资者参与、退出前,应认真阅读《招商智远稳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商智远稳健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