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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产品发行公告

2010-03-22 14:56:26

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于2009年11月19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关于核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09]1205号。

本集合计划将于2010 年3月22日正式发售,推广期为3月22日至4月16日。

本集合计划募集期规模上限为50亿份。如投资者认购规模达到上限,管理人将提前结束推广,具体成立条件见《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需要购买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可以在下述推广网点办理认购手续。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包括:

1.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营业网点,网址 www.stocke.com.cn,服务热线0571-967777,推广期为3月22日至4月16日;

2.代销银行: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abchina.com,服务热线95599,推广期为3月22日至4月16日;

(2)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cebbank.com, 服务热线95595,推广期为3月22日至4月16日;

(3)中国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址 www.spdb.com.cn,服务热线95528,推广期为3月22日至4月16日;

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详细阅读《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和《浙商汇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并按照推广网点的具体安排办理。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