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0 年4 月21 日
本托管人依据《申银万国宝鼎1 期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
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管理合同》),自2010 年3 月26 日起托管
申银万国宝鼎1 期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投资组
合”)资产。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
理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
通知》、《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及其他相关
规定,出具2010 年第一季度托管报告(2010 年3 月26 日-2010 年
3 月31 日)。
(一)托管人在报告期间,严格遵守《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管理合同、托管
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
务,不存在损害计划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二)本托管人在本报告期间,依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
务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管理合同、
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法规对计划管理人——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称管理人)的投资运作监督情况如下:
1、管理人在本计划的会计核算、资产估值、净值计算以及计划
费用开支等方面遵守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关
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集合
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管理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
法规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任何损害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本托管人复核了申银万国宝鼎1 期限额特定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2010 年第一季度资产管理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表、
经营业绩表、所有者权益(净值)变动表、投资组合报告、集合计划
份额变动情况中的数据,认为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10 年4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