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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信“金理财—泰然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的公告

2010-06-28 14:56:27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金理财—泰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0】427 号) ,国信“金理财—泰然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 )自 2010 年 05 月 17 日起面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九路证券营业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全部网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指定网点的客户推广,截止 2010 年 06 月18 日,推广工作已顺利结束。 2010年06月23日,本集合计划的所有参与资金,划入以国信“金理财—泰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名义在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开立的资产专用托管账户,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根据其于2010 年06 月26 日出具的《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金理财—泰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参与资金总额及总份额的验证报告》,截至推广期届满之日,国信“金理财—泰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委托人参与资金总额为¥:237,927,718.21 元(大写:贰亿叁仟柒佰玖拾贰万柒仟柒佰壹拾捌元贰

角壹分) 。

经本集合计划的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 )确认,截至 2010 年 06 月 22 日,国信“金理财—泰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为贰亿叁仟柒佰玖拾贰万柒仟柒佰壹拾捌点贰壹份(小写:237,927,718.21 份) ,其中:有效认购份额为贰 2亿叁仟柒佰捌拾壹万壹仟捌佰捌拾壹点壹陆份(小写:237,811,881.16份),有效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转份额为壹拾壹万伍仟捌佰叁拾柒点零伍份(小写:115,837.05 份) 。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 、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 《国信“金理财—泰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信“金理财—泰然1 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 已于2010 年06 月28 日成立。 自成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在本集合计划封闭期内,管理人将于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在管理人网站(www.guosen.com.cn)披露上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在本集合计划开放期内,管理人将于 T+1 日披露 T 日的单位净值、累计净值。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封闭三个月,封闭期结束后每个月的前五个工作日为开放期。开放期内委托人可以申请申购参与或退出本集合计划。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 《国信“金理财—泰然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 《国信“金理财—泰然 1 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管理人网站(www.guosen.com.cn)上披露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及

临时公告等。

在每季度初10 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根据委托人选择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对账单;对账单内容包括委托人上一季度持有计划份额的数量及净值、参与和退出明细、收益分配、集合计划的差异性、风险等情况。 3如果委托人想了解交易情况、集合计划账户余额、集合计划服务等相关信息,可拨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6。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