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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推广时间的公告

2010-07-15 00:00:00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华西证券锦诚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543号),我公司于 2010年 6 月 28日开始推广华西证券锦诚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推广截止日原定于 2010年 7月 16 日,发行时间共计 15个工作日。经与代理推广机构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我公司决定延长推广发行期限,将推广发行截止日从原定的7 月 16 日延至 7月 23 日,发行时间增至 20个工作日。

我公司延长本集合计划推广发行期,符合证监许可【2010】543号文的批复内容及本集合计划说明书设定的 60个工作日完成推广、设立的约定。

投资者的推广期参与资金在本集合计划成立前产生的利息在本集合计划成立时转为投资者的参与份额,利息金额以本集合计划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记录为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将按照金融机构同业存款利率为投资者推广期参与资金计息。

特此致函。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