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智远稳健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0年7月19日起向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进行推广。截止到2010年8月11日,首次推广发行工作已顺利结束,所有参与资金全部划入本集合计划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本集合计划托管专户。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此次推广的净参与金额为人民币144,581,691.71元(含推广期参与资金按照同业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人民币41,191.71元)。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集合计划成立
按照单位份额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集合计划的资产规模为144,581,691.71份(含推广期利息折算份额);有效参与户数为93户。以上数据的计算和确定均严格遵守《招商智远稳健2号集合资产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及《招商智远稳健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招商智远稳健2号集合资产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招商智远稳健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于2010年8月11日正式成立,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二、关于持有份额查询
委托人可于2010年8月13日起到原参与网点柜台查询其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打印成交确认单。委托人也可以通过管理人网站(www.newone.com.cn)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chinaclear.cn)直接查询其持有的本集合计划份额。
三、关于本集合计划的相关费用
本次推广中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会计师费等费用由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支付,不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支付。本集合计划成立后,与本集合计划有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及信息披露费等按有关约定从本集合计划资产中列支。
四、关于封闭期
根据《招商智远稳健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招商智远稳健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规定,本集合计划自成立起封闭三个月,封闭期之后的每个自然月(含封闭期结束的当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开放,委托人可在开放日申请参与或退出本集合本计划。届时,管理人将发布相关公告。
五、关于本集合计划信息披露
管理人将于本集合计划封闭期内每周第一个工作日在管理人网站(www.newone.com.cn)公布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数据,所公布的净值数据为本集合计划上周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及累计净值收益率。本集合计划成立满3个月后,管理人将于每个工作日公布本集合计划上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累计净值及累计净值收益率。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招商智远稳健2号集合资产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招商智远稳健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在管理人网站(www.newone.com.cn)上披露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及临时公告等。
六、关于客户服务
为确保投资者能够享受到本公司提供的各项服务:如客户对账单、资讯服务等,请各位投资者核对开户信息。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致电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65,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newone.com.cn)或到原开户网点完善并及时更新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