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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红基金宝投资于有关联方关系的基金产品的情况公告

2010-08-13 14:56:28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以下简称“计划说明书”)的有关规定,中银国际证券中国红基金宝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或“中国红基金宝”)投资于管理人、托管人及与管理人、托管人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本集合计划资产净值的3%。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与发行人或其主承销商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询价对象,可以参与网上发行。

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工作于2010年8月12日结束,发行价格53.00元。根据交易所和托管行最终的清算结果,中国红基金宝网上中签500股,占中国红基金宝当日资产净值的0.002%。

鉴于中国红基金宝管理人担任烟台龙源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特进行公告。

中国红基金宝管理人将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资产管理合同和说明书的规定,规范运作,确保投资者利益。管理人按相关规定将此项有关联方关系的投资向沪、深证券交易所报告。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