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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证券2号成长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次分红相关说明

2010-08-17 14:56:28

东北证券2号成长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0 年8 月 16 日进行了成立以来第一次分红,分红对象为 2010 年 8 月 16 日在册的本计划份额持有人,分红方案为每10份份额派发红利0.32 元,红利已于2010年8月17日向投资者发放。现将第一次分红涉及的管理人业绩报酬说明如下:

1、对于募集期认购的份额,其认购成本为1元/份(不计手续费 ), 到此次分红,其持有时间为91天(2010.5.18—2010.8.16),合 0.2493年。本计划2010年 8 月 16 日的累计单位净值为 1.038 元,因此年化收益率为 15.24%。根据《东北证券 2 号成长精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第 12 部分“管理人提取业绩报酬”的相关规定,管理人对超过6%以上部分的可收取20%的业绩报酬。据此,本次分红时,管理人对每份募集期认购的份额提取的业绩报酬为 【(15.24%—6%)*1*20%*0.2493】=0.0046 元。分红金额扣除管理人计提的业绩报酬后为投资者最终获得的红利,每份募集期认购的份额最终获得的红利为0. 0320-0.0046=0.0274元。

2、投资者根据自己募集期认购的总份额数,乘以上述0.0274 元, 即是投资者本次分红最终获得的红利;乘以上述 0.0046 元,即是管理人本次分红计提的业绩报酬。

3、对于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其账户中收到的现金为扣除了管理人业绩报酬后的金额;对于选择红利转份额的投资者,本次计算机系统处理的方式是将扣除管理人业绩报酬后的红利金额转为份额至投资者基金账户中。上述算法得出的金额与投资者账户中计算机系统最终计算出的结果可能有极微小的差异,是由对小数点位数的保留办法引起的,请大家理解。

4、本说明仅适用于募集期认购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