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10 年8 月27 日(拆分日)对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 号)(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进行了份额拆分操作。经本计划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当日本集合计划拆分前单位净值为1.5902 元,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 位为1.590238141 元,管理人按照1:1.590238141 的拆分比例对本集合计划份额进行拆分,其中集合计划份额的拆分比例的计算公式如下:
集合计划份额拆分比例=拆分日集合计划资产净值/拆分日拆分前登记在册的集合计划份额总数
拆分后,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调整为1.0000 元,相应地,原来每1 份集合计划份额变为1.590238141 份,集合计划份额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具体数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数据为准。
本公司已根据上述拆分比例,对本集合计划各持有人的集合计划份额进行了计算,并由本集合计划注册登记机构于2010 年8 月30 日进行变更登记。广发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 号)拆分后:
集合计划份额累计净值=(集合计划份额净值+集合计划拆分后的份额分红金额)×集合计划拆分比例+集合计划拆分前的份额分红金额。
投资者自2010 年8 月31 日起可通过各推广网点查询拆分后其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或致电广发证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5 、本集合计划客服电话 020-87553576 咨询相关情况。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拆分当日拆分后单位净值为1.0000 元,拆分完成后,
在市场波动因素影响下,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