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阳光内需动力(阳光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于2010年09月27日正式成立。根据《光大阳光内需动力(阳光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光大阳光内需动力(阳光7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封闭期与开放日的相关条款,本计划于2010年11月01日首次开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首次开放日期为2010年11月01日。自此以后的开放日为每周的第一个工作日。在开放日,委托人可以参与或退出本计划。
2、每个开放日,参与或退出价格按“未知价”原则确定,即以本计划T日(开放日)的单位净值作为客户的参与或退出价格。
3、每周公布两次净值,每个开放日公布上一个工作日的净值供投资者参考,开放日的净值于下一工作日公布。
特此公告。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