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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金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2010-12-01 16:42:21

浙商金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01125起向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 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各营业网点的客户推广。截至20101125,推广期参与工作已经顺利结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已出具认购数据的说明,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本计划的净认购资金金额合计为257510000.00元。

本计划的实收基金份额合计(有效认购份额加利息转份额)为257,512,575,10份,其中有效认购份额(不含利息转份额)257,510,000.00份,利息转份额 2575.10 份。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浙商金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浙商金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10121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浙商证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根据《浙商金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浙商金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每满三个公历月安排一个开放期,每个开放期为自计划成立起每满三个月后的首五个工作日。委托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具体参与、退出安排请查阅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根据《浙商金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浙商金惠3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集合计划成立后,封闭期内管理人将每周公布一次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开放期内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公布前一工作日的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委托人可在本集合计划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浙商证券网站http://www.stocke.com.cn/)查询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