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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创业板上市证券的公告

2010-12-16 14:56:29

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是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根据《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及《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创业板上市的股票和可转换债券在"东吴财富2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简称"本计划")可投资范围内。

本计划在投资创业板股票和可转换债券的过程中,将根据审慎原则,注意风险控制,切实保护好投资者利益。

风险提示:本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计划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计划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