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十次分红公告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全体委托人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5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方式
1、分红登记日、除息日:2010年12月10日。
2、本次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不办理红利自动续转投资。
三、收益分配对象
分红登记日在注册登记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华泰紫金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体委托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委托人的红利款将于2010年12月14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
五、咨询办法
客户可拨打华泰证券客户服务热线:95597 进行相关咨询或登陆华泰证券网站:www.htsc.com.cn了解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