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红—先锋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不上号简称“本集合计划”)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准文件为《关于核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东方红—先锋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0】1852号。
本集合计划将于2010年12月30日正式发售,推广期为12月30日至2011年1月7日。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为5亿份(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首次参与的最低参与金额为100万元。具体成立条件见《东方红—先锋5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东方红—先锋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需要参与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请尽快前往以下推广网点办理参与手续。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95599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服务热线:95503 021-63326903 021-63326931
3、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推广机构
投资都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东方红—先锋5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东方红—先锋5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并按照推广网点的具体安排办理。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