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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优质成长中小盘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次分红公告

2011-03-24 14:56:30

本公司所管理的平安优质成长中小盘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为及时回报投资者,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平安优质成长中小盘股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经本集合计划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本公司决定以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已实现净收益为基准,向全体委托人进行第二次收益分配,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向全体委托人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0.26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和默认方式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1年3月29日

2、红利发放日:2011年3月31日

3、本次分红默认方式为现金分红。

4、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2011年3月29日的集合计划每份额资产净值转换为本集合计划份额。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份额全体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委托人的红利款将于2011年3月31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资金到达客户银行账户或资金账户以销售机构划款时间为准。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本集合计划份额将于2011年3月30日直接计入其集合计划账户,2011年3月31日起可以查询、退出。

五、有关费用的说明

1、本集合计划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六、咨询办法

平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客户服务热线:0755-82413593

平安证券公司网站: www.pingan.com

特此公告。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