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49号),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
经本集合计划的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截至
根据《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封闭三个月,之后每个工作日开放。封闭期内,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披露上周末的单位净值、累计单位净值。开放期内,本集合计划每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累计单位净值在T + 1 日披露。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管理人网站
( www.guosen.com.cn)上披露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及临时公告等。
在每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根据委托人选择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对账单;对账单内容包括本集合计划的差异性和风险、委托人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数量和净值、期间参与和退出明细以及收益分配情况等。
如果委托人想了解交易情况、集合计划账户余额、集合计划服务等相关信息,可拨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6。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