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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的公告

2011-03-26 16:18:43

关于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的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1649号),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1221日起面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两家机构的客户推广,截至2011318,推广工作已顺利结束。
2011年3月23,本集合计划的所有参与资金已划入以本集合计划名义在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资产专用托管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资,依据2011年3月24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参与资金总额及总份额的验证报告》,截至推广期满之日,本集合计划委托人参与资金总额为壹拾陆亿陆佰玖拾伍万柒仟零伍拾陆圆零捌分(小写:¥:1,606,957,056.08
元)。
经本集合计划的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截至2011322,本集合计划份额为壹拾陆亿陆佰玖拾伍万柒仟零伍拾陆点零捌份(小写:1,606,957056.08份),其中:有效认购份额为壹拾陆亿陆佰肆拾贰万陆仟壹佰柒拾叁点肆贰份(小写:1,606,426,173.42份),有效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转份额为伍拾叁万零捌佰捌拾贰点陆陆份(小写:530,882.66份)。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已于2011325成立。自成立日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根据《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封闭三个月,之后每个工作日开放。封闭期内,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披露上周末的单位净值、累计单位净值。开放期内,本集合计划每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累计单位净值在T + 1 日披露。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信“金理财”内需升级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约定在管理人网站
( www.guosen.com.cn
)上披露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及临时公告等。

在每季度初10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将根据委托人选择的方式向委托人发送对账单;对账单内容包括本集合计划的差异性和风险、委托人持有本集合计划份额的数量和净值、期间参与和退出明细以及收益分配情况等。
如果委托人想了解交易情况、集合计划账户余额、集合计划服务等相关信息,可拨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6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