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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理财2号心安利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三次分红预告

2011-04-18 15:31:24

上海证券理财2号心安利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三次分红预告

上海证券理财2号心安利得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 009710日成立以来,经过管理人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精心管理,取得了良好的投资业绩。经本公司资产管理委员会议定,本集合计划将以截止至20101231的本集合计划可分配收益为基准,视除息日本集合计划份额净值情况,决定是否对本集合计划持有人进行分红。如进行本次分红,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将在收益分配方案经本集合计划托管人复核后,予以公告,并实施本次分红。现将收益分配方案预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以满足说明书和合同规定的收益分配原则为前提,管理人将根据除息日本计划份额净值情况,决定本计划是否进行本次分红,以及在进行分红情况下的具体分配数额及比例。最终收益分配方案以分红公告为准。


二、收益分配时间
1
、分红公告日:2011418
2
、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1421
3
、红利发放日:2011422
4
、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持有人其现金红利转换为计划份额的份额净值确定日:2011421
5
、管理人可以根据本集合计划运作情况调整上述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等日期。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本公司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全体持有人.

四、红利发放办法
1
、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持有人,其现金红利款将于2 011422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3个工作日内转到持有人的交易账户。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持有人,其现金红利所转换的计划份额将于2011422直接计入其账户,2011425可以查询。

五、提示
1
、如持有人未选择具体的收益分配方式,则其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
2
、持有人可以在交易时间内到本集合计划推广网点修改收益分配方式,最终收益分配方式将按照持有人在权益登记日(不含权益登记日)之前最后一次选择的收益分配方式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持有人可以到本集合计划相关推广网点确认收益分配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修改收益分配方式的,请于2011420前到本集合计划推广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3
、本集合计划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和红利再投资费用。
4
、持有人如有疑问,请咨询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营业网点,或拨打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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