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于2011年5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31号)。
本集合计划将于2011年7月19日正式发售,推广期为2011年7月19日—2011年8月19日,共计24个工作日。
本集合计划在推广期的规模上限为30亿份。如投资者认购规模达到上限,管理人将提前结束推广,并将超过预定规模的认购申请作废,同时退回相应的认购资金,具体成立条件见《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和《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需要购买本集合计划的投资者,请尽快前往推广网点办理认购手续。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为:
1、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营业网点
网址www.nesc.cn
服务热线4006-000686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营业网点
网址www.ccb.com
服务热线95533
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详细阅读《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和《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并按照推广网点的具体要求办理。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