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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海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次分红公告

2011-07-23 11:42:57
国海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次分红公告

    国海内需增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于2010年成立以来,经过管理人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精心管理,截至2011年7月14日,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为1.0229元,单位累计净值为1.0429元。本着及时回报委托人的宗旨,根据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和合同的约定,管理人拟于2011年7月25日进行本集合计划的第二次分红。经管理人计算并由托管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现将收益分配方案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办法
    本集合计划拟向委托人按每10份集合计划份额派发红利 0.2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收益分配基准日:2011年7月14日
    2、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1年7月25日
    3、分红再投资日:2011年7月26日
    4、红利发放日:2011年7月27日
三、收益分配方式
    本集合计划收益分配为现金分红或红利再投资,默认的方式为现金分红。
四、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集合计划份额全体持有人。
五、收益发放办法
    注册登记机构根据委托人选择的分配方式进行处理。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方式的,分红资金按分红再投资日的集合计划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集合计划份额,计入委托人集合计划账户;选择现金方式的,托管人将现金分红划入委托人指定银行账户,现金红利将于2011年7月27日自本集合计划托管账户划出,资金达到客户银行账户或资金账户以销售机构划款时间为准。
六、费用说明
    本集合计划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七、咨询办法
    1、管理人-国海证券:www.ghzq.com.cn;0755-83474431;
    2、托管人-华夏银行:www.hxb.com.cn;95577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集合计划在收益分配基准日(即2011年7月14日)单位净值为1.0229元,本次拟每单位分红0.02元,分红之后的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在初始面值之上。未来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本集合计划投资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集合计划单位净值仍有可能低于1元初始面值。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