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吉林监管局批复的《关于东北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增加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
推广机构无异议的函》(吉证监函[2011]94号)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推广协议,增加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作为东北证券5号基金优选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代理推广机
构。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