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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红8号双向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销售公告

2011-11-22 15:27:17

    东方红8号双向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准文件为《关于核准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设立东方红8号双向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1】1756号)。

    本集合计划将于2011年11月28日正式发售,推广期为11月28日至12月23日。

    本集合计划推广期募集规模上限为50亿份(含参与资金利息转增份额),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首次参与的最低参与金额为10万元,多次参与的最低参与金额为1万元。

    具体成立条件见《东方红8号双向策略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东方红8号双向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本集合计划的推广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营业网点

    网址:www.icbc.com.cn   服务热线:95588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营业网点

    网址:www.dfzq.com.cn

    服务热线:95503   021-63326903

    3、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推广机构。

    投资者在参与本集合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东方红8号双向策略集合资产管理合同》和《东方红8号双向策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并按照推广网点的具体安排办理。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