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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汇金新经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2012-03-19 16:19:52

    浙商汇金新经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2年2月8日起向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公司的营业网点客户推广。截至2012年3月6日,推广期参与工作已顺利结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已出具认购数据的说明,并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本计划的净认购资金金额合计为270,105,400.00元。

    本计划的实收基金份额合计(有效认购份额加利息转份额)为270,126,611.31份,其中有效认购份额(不含利息转份额)270,105,400.00份,利息转份额21,211.31份。

    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浙商汇金新经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浙商汇金新经济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12年3月12日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浙商证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根据《浙商汇金新经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浙商汇金新经济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3人月为封闭期,封闭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为首个开放期,之后每满3个公历月后的5个工作日为后续开放期。委托人可在开放日办理参与、退出业务,具体参与、退出安排请查阅本集合计划说明书和相关公告。

    根据《浙商汇金新经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浙商汇金新经济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的规定,本集合计划成立后,封闭期内管理人将每周公布一次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开放期内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公布前一个工作日的本集合计划单位净值。委托人可在本集合计划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浙商证券网站http://www.stocke.com.cn/)查询相关报告。

特此公告。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