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宏源5号优选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2年2月22日起在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代销网点正式推广发行。截止到2012年3月20日,所有代销网点的推广期参与工作已顺利结束。
2012年3月30日,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此次推广期的所有实收净参与金额人民币300,389,079.33元已全部划入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专门为本集合计划开立的“宏源5号优选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金账户中。其中,宏源证券自有资金参与金额为15019453.97元,除宏源证券自有资金以外的客户的有效净交易金额总计为285,341,550.39元(不含息),该部分资金在推广期间形成的银行活期利息为28,074.97元。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确认,按照每份集合计划单位面值人民币1.00元计算,本集合计划份额合计为300,389,079.33份,其中客户有效净交易金额及其在推广期间产生的银行活期利息折算成份额合计为285,369,625.36份;宏源证券自有资金参与形成的份额为15019453.97份,该部分份额占集合计划全部份额的比例为5%。本集合计划的有效委托人户数为1,225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关于证券公司开展集合资产管理业务的有关问题的通知》、《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宏源证券宏源5号优选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宏源证券宏源5号优选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集合资产管理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及约定,本集合计划已符合成立条件,于2012年4月5日成立。自成立之日起,本集合计划管理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特此公告。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