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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成立公告

2012-05-29 10:45:30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921号),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集合计划”)自2012年4月19日志面向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客户推广,截至2012年5月18日,推广工作已顺利结束。


    2012年5月23日,本集合计划的所有参与资金已划入以本集合计划名义在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资产专用托管账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依据2012年5月24日《关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认购参与资金总额及总份额的验证报告》,本集合计划委托人参与资金总额为壹亿伍仟陆佰陆拾肆万玖仟贰佰肆拾肆圆肆角整(小写:156,649,244.40元)。


    经本集合计划的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截至2012年5月22日,本集合计划份额为壹亿伍仟陆佰陆拾肆万玖仟贰佰肆拾肆点肆份(小写:156,649,244.40份),其中:有效认购份额为壹亿伍仟陆佰陆拾壹万捌仟零陆拾贰点零玖份(小写:156.618.062.09份),有效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转份额为叁万壹仟壹佰捌拾贰点叁壹份(小写:31,182.31份)。根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有关规定,本集合计划符合成立条件,已于2012年5月25日成立。自成立日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开始管理本集合计划。


    根据《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约定,本集合计划自成立之日起封闭3个月后每个工作日开放。开放期内,本集合计划每个工作日的单位净值、累计单位净值在T+1日披露。封闭期内,每周第一个工作日披露上周末的单位净值、累计单位净值。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我国信“金理财”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的约定在管理人网站(www.guosen.com.cn)上披露本集合计划的定期及临时公告等。


    如果委托人想了解交易情况、本集合计划账户余额、本集合计划服务等相关信息,可拨打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服电话95536.


特此公告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