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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合同重要条款相关事宜的公告

2012-07-02 16:49:44

尊敬的委托人: 

    我公司已于2012年6月2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宏源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延长存续期及变更集合资产管理合同重要条款的批复》(见附件1,证监许可【2012】850号),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宏源证券内需成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宏源1号”)延长存续期(展期),同意将本计划的存续期在原来三年的基础上再延长三年,同时核准本计划展期后变更合同重要条款。

    欢迎您在2012年7月5日(含)之前积极参与“电子合同”的签署!欢迎您在新的存续期内的每周五,积极参与展期后的“宏源1号”!

如有疑问,敬请咨询:

(1)管理人全国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2)管理人各地营业部;

(3)各代销机构指定网点。

(4)管理人公司网站:www.hysec.com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