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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泰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二次收益分配预告

2012-07-09 10:46:00

    恒泰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成立以来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本着及时回报投资者的原则,本计划决定进行第二次收益分配。根据《恒泰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和《恒泰稳健回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管理合同》等有关规定,本计划管理人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算并由计划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将以截止至2012年7月16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对本计划份额持有人进行第二次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预公告如下:

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计划份额派发红利 0.30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12年7月16日

    2、红利发放日: 2012年 7月17日

    3、红利再投资的计划份额可退出起始日:2012年7月23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计划全体持有人。

四、提示

    1、本集合计划每一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计划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红利再投资增加的份额计入集合计划份额总规模,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转为集合计划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计划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分红资金将按除权后的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份额。同一投资人持有的集合计划份额只能选择一种分红方式,如投资人在不同销售机构选择的分红方式不同,则注册登记机构将以投资人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4、权益登记日申购的计划份额不享有当日分红权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赎回的计划份额享有当日分红权益,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分红权益。

     5、分配方式以注册登记机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60-9926咨询有关详情,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cnht.com.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7月9日